滁州業陽運輸有限公司
按照交通運輸部聯合多部委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進入高速公路通行。
什么是“雙排車”?
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輛運輸車進入高速公路
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涉及車輛裝載圖示
一、禁止雙排裝載
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雙排車”是指上下兩層均雙排裝載或上層雙排裝載下層單排裝載,且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運輸車,車型如下圖所示。
二、暫時允許過渡運行的單排裝載
“單排車”是指上下單排裝載,以及尾部裝載的乘用車至少有一軸裝載于車輛運輸車車廂后立柱以內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運輸車。暫時允許過渡運行的“單排車”單排裝載方式如下圖所示, 2016年9月21日-2018年6月30日,暫時允許本方案發布之日前注冊登記的“單排車”過渡運行。
單排裝載暫時允許過渡運行
暫時允許過渡運行的單排裝載方式不得斜向裝載、橫向裝載、三層裝載,也不允許乘用車雙軸裝載于車輛運輸車車廂后立柱外側。
乘用車雙軸裝載于車輛運輸車車廂后立柱外側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上路運行。
三、標準車型
符合新修訂《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 1589)要求的平頭鉸接列車、長頭鉸接列車及中置軸車輛運輸列車車型如圖4所示。
a)平頭鉸接列車、b)長頭鉸接列車、c)中置軸車輛運輸車
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
說明
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
除驅動軸外,下文中的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每減少兩個輪胎,其總質量限值減少3噸。
安裝名義斷面寬度不小于425mm輪胎的掛車及其組成的汽車列車,驅動軸安裝名義斷面寬度
不小于445mm輪胎的載貨汽車及其組成的汽車列車,其總質量限值不予核減。
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且裝備空氣懸架時,3軸和4軸貨車的總質量限值各增加1噸;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并裝備空氣懸架、且半掛車的兩軸之間的距離d≥1800mm的4軸鉸接列車,總質量限值為37噸。
下文中未列車型,根據《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規定,確定相應的總質量限值。
2軸貨運車輛
3軸貨運車輛
4軸貨運車輛
5軸貨運車輛
6軸貨運車輛